东莞居住证办理条件
(一)在我市已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且居住登记信息有效,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二)满足以下五种条件之一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
1.近一年内在我市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
2.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
3.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居住已满半年的。
4.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连续就读满半年的。
5.在“二标四实”系统、“莞e申报”系统申报满半年且信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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