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1-10日患有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可进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待遇申报,具体所需资料如下:
申报资料:
本人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需申报病种的既往相关病史资料,包括原始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首页、疾病诊断证明及出院记录(可用复印件,但必须由提供资料的医院病案室、医保科或医务科盖章确认),近期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单。
申报时间:每月1-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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