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了差旅费的标准、报销程序和审核要求等,同时也对规范差旅费的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公务差旅行为,防范和惩治非法使用差旅费用而制定的具体法规。该办法规定了差旅费的标准、报销程序和审核要求等,明确了出行、私车公用、接待食宿、差旅补助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和。同时,该办法还对差旅费超支、套取、虚报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根据《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的标准应当按照目的地和旅途时间进行划分,不同标准有着相应的报销查证要求。在报销时,必须遵循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核。此外,该办法还规定了差旅费的报销期限、证明所需文件及其他细节问题。公务差旅时,如果出现超支怎么办?根据《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如发生部门或者个人使用公务差旅经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工作需要不实际或者以其他不合理方式套取、虚报或者超标准发放等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对于超支等行为,会严格按照财务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追究责任。《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对于差旅费的管理提供了详细的规定,主要是为了规范公务差旅行为,确保公务差旅经费的合理使用,防范和打击非法、过度使用。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管理,提高审核效率,加强对差旅费的监管力度,确保公务差旅经费的精准使用。【法律依据】:《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三十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对公务差旅行为进行审核,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报销人。
第3种观点: 法律解析:一、伙食。除接待单位按照《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要交伙食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二、住宿。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的,如果是住在自己家里或到边远地区出差等,确实无法取得住宿费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单位负责同志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三、交通。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要交市内交通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乘坐软卧,按照软卧车票报销。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而改乘软座的,不给予补助。市内交通费实行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往返驻地和机场的交通费不再另外报销。四、会议、培训。到济南市远郊市县开展公务活动且实际发生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的,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其中,参加会议、培训的,不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到济南市(含济南各县、市)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会议、培训期间执行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相关规定。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其中,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五、调动、省亲。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调入单位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一次性报销。随迁家属和搬迁家具发生的费用由调动人员自理。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报销天数要扣除回家省亲办事的天数。【法律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鲁财行〔2014〕4号)和《关于调整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行〔2015〕83号)有关规定,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在省内出差,按照省财政厅调整后的省内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到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目前,财政部已将各地标准汇总发布。我厅对有关标准进行整理,形成了《山东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现印发给你们,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该明细标准已同时发布到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各部门、单位可自行下载。今后如有调整,我厅将及时更新发布。
第1种观点: 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了差旅费的标准、报销程序和审核要求等,同时也对规范差旅费的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公务差旅行为,防范和惩治非法使用差旅费用而制定的具体法规。该办法规定了差旅费的标准、报销程序和审核要求等,明确了出行、私车公用、接待食宿、差旅补助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和。同时,该办法还对差旅费超支、套取、虚报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根据《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的标准应当按照目的地和旅途时间进行划分,不同标准有着相应的报销查证要求。在报销时,必须遵循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核。此外,该办法还规定了差旅费的报销期限、证明所需文件及其他细节问题。公务差旅时,如果出现超支怎么办?根据《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如发生部门或者个人使用公务差旅经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工作需要不实际或者以其他不合理方式套取、虚报或者超标准发放等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对于超支等行为,会严格按照财务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追究责任。《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对于差旅费的管理提供了详细的规定,主要是为了规范公务差旅行为,确保公务差旅经费的合理使用,防范和打击非法、过度使用。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管理,提高审核效率,加强对差旅费的监管力度,确保公务差旅经费的精准使用。【法律依据】:《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三十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对公务差旅行为进行审核,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报销人。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伙食。除接待单位按照《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要交伙食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二、住宿。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的,如果是住在自己家里或到边远地区出差等,确实无法取得住宿费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单位负责同志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三、交通。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要交市内交通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乘坐软卧,按照软卧车票报销。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而改乘软座的,不给予补助。市内交通费实行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往返驻地和机场的交通费不再另外报销。四、会议、培训。到济南市远郊市县开展公务活动且实际发生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的,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其中,参加会议、培训的,不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到济南市(含济南各县、市)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会议、培训期间执行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相关规定。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其中,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五、调动、省亲。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调入单位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一次性报销。随迁家属和搬迁家具发生的费用由调动人员自理。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报销天数要扣除回家省亲办事的天数。法律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鲁财行〔2014〕4号)和《关于调整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行〔2015〕83号)有关规定,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在省内出差,按照省财政厅调整后的省内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到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目前,财政部已将各地标准汇总发布。我厅对有关标准进行整理,形成了《山东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现印发给你们,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该明细标准已同时发布到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各部门、单位可自行下载。今后如有调整,我厅将及时更新发布。
第2种观点: 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了差旅费的标准、报销程序和审核要求等,同时也对规范差旅费的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公务差旅行为,防范和惩治非法使用差旅费用而制定的具体法规。该办法规定了差旅费的标准、报销程序和审核要求等,明确了出行、私车公用、接待食宿、差旅补助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和。同时,该办法还对差旅费超支、套取、虚报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根据《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的标准应当按照目的地和旅途时间进行划分,不同标准有着相应的报销查证要求。在报销时,必须遵循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核。此外,该办法还规定了差旅费的报销期限、证明所需文件及其他细节问题。公务差旅时,如果出现超支怎么办?根据《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如发生部门或者个人使用公务差旅经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工作需要不实际或者以其他不合理方式套取、虚报或者超标准发放等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对于超支等行为,会严格按照财务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追究责任。《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对于差旅费的管理提供了详细的规定,主要是为了规范公务差旅行为,确保公务差旅经费的合理使用,防范和打击非法、过度使用。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管理,提高审核效率,加强对差旅费的监管力度,确保公务差旅经费的精准使用。【法律依据】:《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三十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对公务差旅行为进行审核,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报销人。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一、伙食。除接待单位按照《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要交伙食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二、住宿。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的,如果是住在自己家里或到边远地区出差等,确实无法取得住宿费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单位负责同志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三、交通。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要交市内交通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乘坐软卧,按照软卧车票报销。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而改乘软座的,不给予补助。市内交通费实行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往返驻地和机场的交通费不再另外报销。四、会议、培训。到济南市远郊市县开展公务活动且实际发生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的,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其中,参加会议、培训的,不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到济南市(含济南各县、市)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会议、培训期间执行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相关规定。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其中,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五、调动、省亲。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调入单位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一次性报销。随迁家属和搬迁家具发生的费用由调动人员自理。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报销天数要扣除回家省亲办事的天数。【法律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鲁财行〔2014〕4号)和《关于调整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行〔2015〕83号)有关规定,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在省内出差,按照省财政厅调整后的省内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到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目前,财政部已将各地标准汇总发布。我厅对有关标准进行整理,形成了《山东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现印发给你们,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该明细标准已同时发布到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各部门、单位可自行下载。今后如有调整,我厅将及时更新发布。
第1种观点: 各个城市的消费水平不同,差旅费的标准也不同。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一般为每人每天80元,或者出差人员乘坐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1、城市间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是指省际、市际出差因搭乘火车、轮船、汽车、飞机等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费用。2、住宿费:住宿费是指出差任运出差期间入住宾馆、饭店、招待所等产生的房租费用。3、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是指给予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吃饭费用给予补助的费用。4、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是指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市内坐公交、地铁、出租车等所产生的费用。一、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1、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2、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3、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4、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5、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二、如何报销出差费用:1、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报销手续,包括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2、财务部门审核出差费用开支,对于未经批准出差、超出部分的费不予报销。3、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法律依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四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法律客观:《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表)。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发布。
第3种观点: 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了差旅费的标准、报销程序和审核要求等,同时也对规范差旅费的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公务差旅行为,防范和惩治非法使用差旅费用而制定的具体法规。该办法规定了差旅费的标准、报销程序和审核要求等,明确了出行、私车公用、接待食宿、差旅补助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和。同时,该办法还对差旅费超支、套取、虚报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根据《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的标准应当按照目的地和旅途时间进行划分,不同标准有着相应的报销查证要求。在报销时,必须遵循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核。此外,该办法还规定了差旅费的报销期限、证明所需文件及其他细节问题。公务差旅时,如果出现超支怎么办?根据《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如发生部门或者个人使用公务差旅经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工作需要不实际或者以其他不合理方式套取、虚报或者超标准发放等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对于超支等行为,会严格按照财务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追究责任。《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对于差旅费的管理提供了详细的规定,主要是为了规范公务差旅行为,确保公务差旅经费的合理使用,防范和打击非法、过度使用。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管理,提高审核效率,加强对差旅费的监管力度,确保公务差旅经费的精准使用。【法律依据】:《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三十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对公务差旅行为进行审核,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报销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公务员来说,部级出差北京,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为1100元,司局级每天限额650元,其他人员每天限额500元。部级赴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大连、吉林等地,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多为800元。对于普通私企来说,出差的住宿费标准是公司自己定的,没有统一标准。法律依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第十二条 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第十三条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部级出差北京,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为1100元,司局级每天限额650元,其他人员每天限额500元。部级赴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大连、吉林等地,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多为800元。法律依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第十七条 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2种观点: 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了差旅费的标准、报销程序和审核要求等,同时也对规范差旅费的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公务差旅行为,防范和惩治非法使用差旅费用而制定的具体法规。该办法规定了差旅费的标准、报销程序和审核要求等,明确了出行、私车公用、接待食宿、差旅补助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和。同时,该办法还对差旅费超支、套取、虚报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根据《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的标准应当按照目的地和旅途时间进行划分,不同标准有着相应的报销查证要求。在报销时,必须遵循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核。此外,该办法还规定了差旅费的报销期限、证明所需文件及其他细节问题。公务差旅时,如果出现超支怎么办?根据《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如发生部门或者个人使用公务差旅经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工作需要不实际或者以其他不合理方式套取、虚报或者超标准发放等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对于超支等行为,会严格按照财务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追究责任。《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对于差旅费的管理提供了详细的规定,主要是为了规范公务差旅行为,确保公务差旅经费的合理使用,防范和打击非法、过度使用。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管理,提高审核效率,加强对差旅费的监管力度,确保公务差旅经费的精准使用。【法律依据】:《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三十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对公务差旅行为进行审核,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报销人。
第3种观点: 法律解析:《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公务差旅行为,防范和惩治非法使用差旅费用而制定的具体法规。该办法规定了差旅费的标准、报销程序和审核要求等,明确了出行、私车公用、接待食宿、差旅补助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和。同时,该办法还对差旅费超支、套取、虚报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根据《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的标准应当按照目的地和旅途时间进行划分,不同标准有着相应的报销查证要求。在报销时,必须遵循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核。此外,该办法还规定了差旅费的报销期限、证明所需文件及其他细节问题。【法律依据】:《山东省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三十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对公务差旅行为进行审核,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报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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