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发现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如果条件许可如何行驶时应当靠右降速让路。驾驶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发现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若具备让车条件,应及时开启右转向灯,减速靠右让行,必要时辅以手势示意让超,不得故意不让或让路不让速。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3种观点: 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时,机动车驾驶人应注意的事项如下:1、减速慢行,观察路况;2、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3、夜间使用远近光灯交替提醒其他车辆;4、在环形路口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5、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时,不得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6、在车道减少的路段或交叉路口依次交替通行;7、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8、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9、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减速靠右行驶,并保持安全距离;10、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11、夜间会车时提前使用近光灯。机动车安全行驶的基本原则:1、遵守交通规则:机动车驾驶人在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严格遵守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的指示;2、减速慢行:在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应提前减速,做好随时停车的准备;3、注意观察:仔细观察路口的交通情况,注意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动态;4、礼让行人:在交叉路口遇到行人正在通过时,应主动减速让行;5、使用转向灯:转弯前应提前使用转向灯,告知其他交通参与者自己的行驶意图;6、确保安全通行:在确保不会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情况下,缓慢通过交叉路口。综上所述,在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机动车驾驶人应遵循减速慢行、观察路况、优先让行行人和其他车辆、夜间正确使用灯光、遵守环形路口和狭窄坡路的通行规则、避免占用对面车道或借道超车、按顺序交替通行、转弯时让直行车先行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原则,以确保交通顺畅和行车安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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