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建设工程施工方项目管理的任务有:(一)施工安全管理;(二)施工成本控制;(三)施工进度控制;(四)施工质量控制;(五)施工合同管理;(六)施工信息管理;(七)施工组织与协调。【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第五十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3种观点: 项目合同管理是对对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违约、索赔、争议处理等进行的管理。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原因造成的洽商变更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认,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1、合同管理体系不够全面。作为一个建筑工程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十分重要,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相当一部分企业对于这方面的认识并不全面,合同管理没有条理性,对于合同的具体实施的实时情况漠不关心、知之甚少,合同管理中结算的控制、分级管理等方面都存在着相当大的缺口。合同欠缺系统化管理,一些必须的审查、评估以及合同的监管都没有做到。2、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缺乏专业性。在国外许多发达的地区和城市,工程合同的管理一般都有专业的人员进行处理,因为工程项目合同有其技术性、专业性,不但要求从事人员有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还需要对于工程方面有相当深入的了解,这样在合同订立中才不会出现原则性的错误,一旦发生纠纷,也会有相应的法律知识作为支持。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没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实际进行合同管理的人员缺乏专业性,没有系统的知识体系作为支撑,对于法律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这样就会产生出现问题不能有效解决的局面二、项目合同问题的解决措施1、规范化合同。完善合同订立的法律法规,使建筑工程企业在出现合同纠纷时有迹可循,制定工程项目的法律法规,必须着手实际情况,从工程最初的可行性方案审核到最终工程竣工后的验收,贯穿于整个工程运行中。2、规范工程建设工作,对于市场行为的规范化,增强建筑工程方面工作人员的法律观念也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合同根据是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的不同,其内容也不同。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是:1、合同签订管理;2、合同履行管理;3、合同变更管理;4、合同档案管理。合同管理的方式:1、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2、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3、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新的合同示范文本;4、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3种观点: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一)工程范围。(二)建设工期。(三)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四)工程质量。(五)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六)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七)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八)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九)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规予以规范。(十)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十一)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施工合同的有效期是由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话,可以签一个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容主要有施工时间、施工质量、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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