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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房产税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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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目前,全国已在多个地区进行试点。关于个人首套房缴纳房产税的相关问题相信许多人都不清楚,那么首套房房产税是多少?怎么计算?什么时候交?这些都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下面为大家简单介绍有关首套房房产税的内容。

个人首套房要交房产税吗

房产税是一种以着房屋的计税余值或者是租金收入为计税的依据向着房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但是并非所有的房产都会被征收房产税,法律上税收优惠中有规定:个人拥有非营业用房产可以免征房产税,除非拥有房产的个人将之用作营业用或者出租,按照规定则要开始纳税。

个人首套房也在优惠规定当中,在征收范围,但实际上首套房可不征收房产税。也就是说,房产税的征收实际上影响更大的是手中不止一套房的人。

一般来说,个人首套房只要符合缴纳情形就需要交税款,以下是具体的情况介绍。

1、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2、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3、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总的来说,首套房的房产税跟地区,户口,房产面积都有关系,大部分首套房属于税收优惠规定,不需要缴纳税收。

房产税征税范围包括什么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1、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2、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3、房产税征收范围补充:房屋的设计费,室内安装的窗帘、楼梯、地下水井这些,一般来说房屋的设计费,楼梯、地下水井只要计入房产原值都应交纳房产税,而室内安装的窗帘一般不计入房产原值。

首套房房产税是多少

1、独栋产品住所和高级住所修建面积销售单价到达上两年新建产品住所成交修建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所,税率为0.5%,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2、交税人在《暂行办法》实施前具有的独栋产品住所,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产品住所、高级住所,面积为100平方米,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所扣除面积。

3、交税人家庭具有多套应税住所的,按时刻次序对先购的一套应税住所核算扣除面积,其间,交税人家庭具有多套《暂行办法》实施前的独栋产品住所,答应交税人挑选一套应税住所核算扣除面积。

4、购房者在购买修建面积在120平方米以内的各类产品住所,均可折半征收契税,即交纳房子成交价2%的契税,如果购买了超出120平方米的各类产品住所则需求交纳成交价5%的契税。

首套房房产税计算方法

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1、按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收对象,向房屋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具体使用哪种方法要根据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照租金收入征税。

首套房房产税什么时候交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而企业房产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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