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具有法定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经批准延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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