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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督导实施方案

来源:洋伊娱乐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机制改革的意见》《甘肃、甘肃省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依法督导、围绕中心、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基本原则,以优化管理、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建强督学队伍、落实条件保障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全市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和教育督导机制及人员的调整完善和充实。到20__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适合市情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机制。

  在督政方面,完善市教育督导机制,督促全市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在督学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省规范要求,建立由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实施,对全市学校进行督导的工作机制,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在评估监测方面,实行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统一归口管理、统筹组织实施、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学校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市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同志任委员会主任,协助分管的副秘书长和市教育局任副主任。市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组织部、宣传部、编办、部、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团、市残联等部门。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日常工作。市设总督学、副总督学,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二)理顺教育督导管理。健全完善主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教育督导管理。进一步充实教育督导力量,明晰职责和业务边界,确保市教育督导委员会行使职能。市教育督导室的年度工作计划、重大事项和督导结果须向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备。

  (三)强化教育督导职能。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研究教育督导重大问题,审议教育督导重要事项,完善教育督导办法,组织实施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推进国家和省、市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四)完善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制定工作规程,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协调机制,形成统筹协调、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常态长效抓好教育督导工作。各成员单位应履行应尽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教育督导工作。坚持开展每年1次综合督导和根据需要安排的专项督导工作,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诊断分析,提出整改工作意见,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工作任务。

  (五)加强教育督政工作。市教育督导委员会按照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围绕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及2035远景目标,紧盯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部省合作打造“技能甘肃”、教育高质量发展、振兴乡村教育等重点工作任务,针对基础教育“大班额”、学前教育“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等教育领域热点、堵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督导评价工作。

  (六)强化学校督导工作。市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推动对学校教育督导的制度化、常态化,引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把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等情况作为首要任务跟踪督导,重点督导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特色办学、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能力。完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开展常态化督导,加强对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情况的督导检查,指导学校自我诊断、自我评价、自我发展,优化学校治理体系,提升学校治理能力。

  (七)强化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健全完善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破除唯分数、唯升学的问题,重点监测义务教育阶段“五育并举”、学生健康状况及学科学习质量、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校际间均衡差异系数达标等情况。在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市教育局评估监测的同时,探索建立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国家教育质量监测项目。强化监测数据分析和结果反馈,发挥教育质量监测对决策调整与教育教学改进的支撑作用,督促问题整改落实,提升教育质量。

  (八)优化教育督导方式方法。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安排督导事项,科学制定计划,减少督导频次,减轻基层负担,提高督导实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新手段和大数据平台,通过网上督导和云端监测,推进教育督导评估指标动态监测常态化。探索开展开放式督导,发挥社会力量,提高督导社会认可度、满意度。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交叉督导等方式多路径开展教育督导,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九)完善督导公开制度。市教育督导室按照“谁组织、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教育督导结果反馈、公开制度。督导工作结束后,形成督导报告,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同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十)强化整改复查制度。市教育督导室督促被督导单位牢固树立“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督导严肃性。被督导单位根据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压实责任、细化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并将整改结果报送市教育督导室。市教育督导室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单位下发督办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建立督导整改“回头看”机制,对整改情况适时进行复查,及时纠偏补漏,防止问题反弹。

  (十一)建立健全约谈制度。市教育督导委员会探索建立分级分类、多部门参与的教育督导约谈制度。对职能部门的约谈,由市教育督导委员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对学校的约谈,由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市教育局联合开展。约谈要形成规范的书面记录,印送被约谈对象,同时抄送市。

  (十二)完善结果通报制度。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建立教育督导通报制度,将督导结果报告市。市按规定对督导结果优秀的单位和有关负责人进行表彰,将督导结果作为支持、资源配置和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的参考依据。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落实教育重大决策不力,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对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被督导单位及其负责人,建议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十三)严肃教育督导问责。市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全市教育督导问责工作,建立教育督导问责制度,严格落实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联合相关部门对《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中明确的各种问责情形开展问责,依法追究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个人的责任,切实维护教育督导问责的权威性。教育督导问责和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送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十四)配齐配强督导人员。按照《教育督导条例》《甘肃省教育督导办法》,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督学按照与学校数1∶5的比例配备,中小学在校学生数超过3000人的学校,可按1∶1的比例配备。专职督学人数不少于督学总人数的30%。建立督学动态更替和补充机制,兼职督学的任期为3年,可以连续任职,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3个任期。探索建立市级教育督导专家研究团队。

  (十五)择优选聘督学。完善督学选聘标准和管理办法,健全督学遴选程序,择优选聘专兼职督学。从校长、教科研人员、学校在职优秀年轻干部和退休时间不长且身体健康、有行政管理经验的人员中选聘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有情怀的专兼职督学,从事教育督导工作。

  (十六)强化教育督导培训。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市教育局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制定规划和方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督导工作能力。督学和督导人员培训课时每年不少于60学时,集中培训时间三年内不少于两周。

  (十七)强化督学管理。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建立督学考核管理办法,完善督学退出机制,督促督学履职尽责。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督导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的督学予以解聘,不再聘任。对督学的违纪违规行为,认真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从党的教育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将督导机制改革作为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明确部门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条件保障。市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由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使用,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障教育督导活动顺利开展。根据《甘肃省教育督导办法》,参照省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督导工作补助办法,制定并落实督学工作补助办法和标准,切实保障教育督导人员权益。组织部、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落实教育督导队伍人员编制,落实督导人员职级待遇,为建立专业化督导队伍提供支撑。

  (三)加强法治建设和研究。市要强化教育督导法律法规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制度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实施教育督导。市教育督导委员会要组织开展教育督导研究,提出改进完善建议,着力破解制约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瓶颈,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要大力宣传教育督导机制改革取得的.重要成果、先进典型,营造支持教育督导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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