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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首付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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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姻期间买房,产权证只写一个人名,应为共同财产。婚后购房属共同财产,可书面约定。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名下子女,应按份共有。离婚时,房产评估后分配。若竞价或拍卖无人要,由分配。

法律分析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一方购买房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就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等归属问题进行约定,且该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4、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有一方想要拥有房屋所用权,评估单位应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要拥有房产所有权,双方应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产,人民应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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