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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买房离婚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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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还贷时,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离婚后房子归登记方所有,需继续支付余款,还需补偿共同还贷部分。父母为子女婚后买房,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无约定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可分割。

法律分析

1、如果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离婚时通常将房屋判给登记方所有,由该方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增值由得房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如果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是否有约定。如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若没有,则按共同夫妻财产处理,可以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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