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洋伊娱乐。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以胁迫手段已经离婚了!可以反悔吗

以胁迫手段已经离婚了!可以反悔吗

来源:洋伊娱乐

被逼威胁签订了离婚协议能不能反悔

一方受另一方威胁、胁迫不得已采取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登记生效后又什么补救措施

我国对婚姻的效力采取登记生效制度,因此,尽管一方属于受胁迫采取协议离婚,而婚姻登记机关也没有发现而予以登记的情况下,登记有效,即双方离婚有效,但就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申请再审。

而向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或者变更子女抚养权,受胁迫方只需证明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时有胁迫的情况存在即可,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二条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该内容由 李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angyibin.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